工程编号:青高招(施2010)第(gxqs2010057)号
青岛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一期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
项目名称青岛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高新区园区内
工程类别 Ⅱ类
总投资额 共约5700万元
招标范围:一标段: A1~A5号楼,约23685平米,投资额约为3500万元 ;
二标段:C1~C2号楼,约15000平米,投资额约为2200万元;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3、企业必须取得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
三、同类工程界定: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0年 6 月 7 日 9 时至 2010年 6 月 11日 16 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会议室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和工程所需五大员(包括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书及上述人员和投标授权委托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保证明(从各地社保网打印,能充分体现投保人的单位和投保日期等详细资料,投标报名时须在现场进行网上确认;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及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证书;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1、2、3、8、9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其他款要求的资料原件未提供,其资格预审时相应项不得分,报名结束后,再提交资料无效。
五、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按照资格预审办法的要求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备查。
招标人将于 2010年 6 月 12 日按照投标单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明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 6 月12 日 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七、有关事项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需要向高新区监督部门反映的问题,可拨打电话:66966866、82020718,也可发电子邮件至gxqjc@126.com(反映人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